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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名画换下一套房子?

2011-12-15 18:54    杭州网

这些年,父母告子女讨要赡养费的案子不少,大家也都已经见怪不怪。但儿子告父亲这种事,记者也是头一回听。近日,上城法院民一庭就接到了这么个案子。

一幅名画换套房子 父子间没立下字句

儿子小张说,早些年前,他用一幅名画和父亲老张交换了上城区的一套房子,“考虑到特殊的亲属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小张和妻子离婚后,前妻和女儿居住在争议房屋内。

可是后来父亲反悔,又将该房子出售给了杨某。

后来,杨某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状告小张前妻和其女儿,要求她们腾退房屋,还胜了诉。

为了争回一口气,小张将父亲和杨某告上法庭,并且申请多位证人出庭作证,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证据一箩筐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在法庭上,小张坚持认为自己已经和父亲达成合意,且邻居、朋友也都知道自己以画换房的事情,对争议房屋有所有权。

“而且,我曾居住在争议房屋内,当时缴纳水电费等票据上的缴纳人也是自己,所以自己还享有居住权。在父亲出售该房的时候,自己曾经在争议房屋的墙外黏贴了告知,提示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尽到了提醒义务。”

小张认为,杨某仍然执意购买,是与父亲串通,恶意损害第三人的行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

律师:即使合同无效 房屋也不会返还

如果合同无效,小张能否拿回房屋呢?当记者咨询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的吕晓俊律师后,他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根据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吕律师说,在本案中,小张主张按照第2条来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原则,该争议房屋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了过户手续,登记到了杨某名下,故该房屋的所有物权属于杨某。

“也就是说,即使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该争议房屋亦不会返还给小张。”吕律师说。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林尧 通讯员 苏仲文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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