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法院是管什么的?我说他们管“抓猪”,您信吗?
2011年12月5日上午,西法院执行局里,响起了徐法官的声音:“走,我们抓猪去!”一声令下,执一科第一小组的执行员们便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出发了。
执行局“抓猪”?这事挺稀罕
原来,第一执行小组今天是去执行一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人为郑某。说起郑某,西湖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不陌生,他涉案较多,且早已落不明,经调查,其名下目前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位于杭州市中泰乡的一家养殖厂里的一批猪。
经过近40多分钟的车程,执行小组到达中泰乡,找到了郑某的养殖厂。该养殖厂目前只有一位挂名厂长在负责,且该厂也因资金问题即将走到无粮可饲的地步。
经现场清点,养殖厂尚有苗猪160头、母猪66头及种猪一头。执行法官对负责人说明了此次执行的来意,并出示了执行依据,负责人表示理解,积极配合法院进行了“抓猪”行动。
看到这儿,您可能会说,那这“抓猪”也不稀奇啊,可当时,负责抓猪的执行员们可犯了愁。
执行局“抓猪”?这事不容易
抓猪开始了,猪场的小猪们可不怎么听话,东奔西跑,一点都不配合。那真是泥土四溅、臭气熏天,弄得执行员们个个“灰头土脸”。
说时迟那时快,执行员们可没有半点怨言,一边赶猪,一边如实地记录每批过磅猪的重量以及数量。
可别小看这工作量,“抓猪”行动一直从早上10点持续到下午4点,动用了整整12辆货车,才将小猪全部装载完毕。
随后,法院立即帮这批小猪联系上了买家,变卖得16万多元,并及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申请人向此次参加抓猪行动的执行法官们表示了感谢,他说:“今天真是辛苦法官们了,非常感谢西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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