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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明年调整 享受待遇大幅提高

2011-11-22 18:30    杭州网

    杭州网讯  今天,记者从富阳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自明年起,富阳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将大幅提高。

    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50元

    明年起,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调整到600元。其中,个人筹资额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50元,市级财政从每人每年270元提高到360元,乡镇(街道)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90元。

    根据今年1—10月,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城居医保收支情况表,城居医保实际报销补偿金额已达个人和乡镇筹资金额的近2倍。不过筹资标准虽然提高了,城乡居民享受的待遇也将大幅提高。

    市内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

    根据重新修订出台的《富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也有调整。按照医院等级划分,具体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800元(包括富阳三级医院),二级医院600元(包括杭州市二级医院),乡镇(街道)社区和其他一级医院300元,一个年度内限设一个起付标准。规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

    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调整为:乡镇(街道)社区和其他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浙江省、杭州市三级医院60%,杭州市外非定点医院50%。富阳市级医院上等级后(富阳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据悉,市内二级医院看病就医报销段享受人员最多,本次将其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享受覆盖人群将达3.5万人次。

《办法》规定,明年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住院、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三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在此限额内按照比例报销。按照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计算,二级医院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实际可报销113580元,三级医院为100520元,与今年相比,分别增加13580元和520元。为确保相对平衡,原18周岁以下儿童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15%调整为增加10%,即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杭州市外非定点医院60%。

    社区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40%

    根据医改的总体要求,《办法》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向基层社区卫生院倾斜,提高乡镇(街道)社区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在原政策报销30%的基础上提高到40%。其中,中药饮片报销比例从增加5%提高到增加8%。富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报销暂时维持15%。

    据测算,基层门诊报销待遇提高10个百分点,全市将多增加报销支出1200万元,享受覆盖人群将达250万人次。这也是富阳提倡“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一条政策。据悉,富阳目前已建立完善了一张覆盖全市各乡镇的医保网络,包括各种定点医疗机构198家。

    富阳医保不留空白 实现制度100%全覆盖

    为有效衔接职工医保与城居医保之间的空当,《办法》明确,因各种原因中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在中断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自中断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今后富阳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不会有空白和遗漏,实现制度100%全覆盖,城乡居民只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任意选择并享受其中一种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政策调整后,除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由第三人负担的、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四类情况外,其他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都可列入报销范围。其中,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明年起将有序推进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

    此次调整还体现在医院管理和卡证发放两个方面。从明年开始,将有序推进单病种结算和总额预付等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医院请大餐,医保买大单”的症结。

    根据市民卡发放计划,今后杭州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将逐步取代社会保险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卡作为主要就医凭证。据了解,市民卡由市发改局下设的市民卡中心发放,社保部门今后将只负责发放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童文洁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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