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是传说中本世纪百年一遇的超级“光棍节”,面对巨大单身经济商机,无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商场,都纷纷借机推出促销活动,着实让不少消费者蠢蠢欲动。
然而,在大多商家着实让利的同时,也有少数商家打着“降价”、“低价”甚至“亏本”的幌子,诱导顾客上当。
今天下午,杭州市物价局发出消费警示,列举了8种常见的商贸流通领域价格欺诈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促销活动的价格欺诈。
虚构原价
先将商品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同时辅以跳楼价、大出血等煽动性语言或“满就减”、“满就送”等促销方式,虚假降价让利。如某商场时尚休闲裤原价159元,现价5折销售,经查原价159元并无销售记录,构成虚构原价行为。
模糊标价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如有的商家在没有明确比较标准和特定比较对象的情况下,对销售的所有商品使用“特价、平价”等字样进行促销,或使用虚假的“进价、出厂价、市场最低价”等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
不履行价格承诺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交易完成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如某商场在店内广告上标示对某款冰箱进行促销,促销价为每台999元,当消费者实际购买时,商家却表示只能按冰箱标价每台1299元销售。
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对商品代金券、抵价券和赠券等不注明使用条件或故意隐瞒部分价格条款,并在消费者凭券购买商品时,提出附加条件限制其购买。
模糊赠售
模糊或夸大赠送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价值);明确标示 “买一送一”,但赠送物品不是同种商品,或品种相同规格、质量、价格等不同。
低标价高结算
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使用高低两种不同标价签或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对一种商品虽只有一种标价,但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其标示价格。
虚假折扣
商品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商家号称“全场八折”,却对其中部分商品以“八五”折或“九折”销售。
混淆销售处理商品
在销售部分处理商品时,将其与非处理品摆放在同一或相近位置,并有意不详细标明处理品和非处理品价格,当消费者购买时,一律以非处理品价格结算。
同时,市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时下正值商贸流通企业年底促销旺季,购物时应提高警惕,如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不正当行为侵害,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