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钱江三桥南引桥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恒基公司受处分(视频)

2011-11-04 20:47    杭州网

    杭州网讯 今天下午,杭州市政府、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安监局、杭州公安交警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公布钱江三桥南引桥坍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空心板梁承载力不足

    钱江三桥南引桥“7•15”梁板断裂事故发生后,质量鉴定专家组于9月16日出具了《杭州钱塘江第三大桥质量调查报告》,专家组根据定期检测、结构检算、实桥荷载试验及斜拉索检查等结论认为:目前钱江三桥主、引桥能满足设计荷载的正常使用要求。

    专家组对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分析,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报办“工可”评估、初步设计审查、交、竣工验收,按批准的工程规模、标准组织实施,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较经济合理,桥型结构新颖,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限于当时对大跨径预应力砼结构认识和设计方法的局限性,设计存在主桥部分结构安全储备控制过紧,混凝土箱梁断面部分构造尺寸偏小。空心板梁采用浅直绞缝构造,荷载横向分布效应弱,易损且难以修复。

    整个工程并不存在分包和转包现象,由于预应力管道集中。索区梁段8m悬浇混凝土体积大,主桥箱梁施工存在预应力部分损失、管道压浆不饱满、接缝处错台、麻面及裂缝等质量缺陷。

    钱江三桥养护单位对日常保养工作不重视,在南引桥桥面铺装层沿空心板梁绞缝位置处出现较大比例的纵向裂缝,其中部分开裂已经导致空心板梁“单板受力”的现象时,没有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针对性的维修。

    长期以来,超载车辆频繁通过钱江三桥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导致钱江三桥货车坠桥事故发生。

    调查结果显示,钱江三桥南引桥坍塌主要原因是:超限超载货车对空心板梁造成的荷载力超过了空心板梁的承载能力。其他原因:空心板梁出现裂缝;相关单位绞缝裂缝没有及时维修上报。

    恒基三桥公司对该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杭州市安监局确认钱江三桥南引桥事故属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此次坍塌事故主要责任单位是杭州市恒基三桥公司,该公司负责钱江三桥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安保养护部副经理方某具体负责钱江三桥日常道路巡查和桥面破损情况的安全修复工作,对将会引起安全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未能及时组织实施排除南引桥桥面破损的安全隐患,对这起事故负有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由恒基三桥公司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以其相应的行政处理。

    恒基三桥公司总经理助理林某一起为落实南引桥桥面破损的修复方案工作,对钱江三桥的安全运行管理不到位,对南引桥桥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由恒基三桥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以其相应的行政处理。钱江三桥坍塌事故暴露出恒基公司对钱江三桥的安全运营管理存在漏洞,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由恒基公司向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市公路桥梁和道路的管理,对钱江三桥南引桥出现的桥面破损的安全隐患车辆超险检查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由市公路管理局向杭州市政府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钱江三桥货车监管不力,执行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由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向杭州市政府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高颖田 沈霖    编辑:李龙胜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丹霞地貌
浙江北部大雾天气
珠穆朗玛峰下
乌干达获评最值得 ...
胖是不能忘记的!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