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杭州10月8日起实行工作日交通高峰时段“错峰限行”(图+视频)

2011-09-23 11:57    杭州网

    ■相关配套措施

    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错峰限行”配套措施,将在新闻发布会另行提供。

    ■施行实际效果评估

    10月8日“错峰限行”措施正式实施后,杭州市“两难”办将组织效果评估,市委、市政府将根据效果评估的结论,完善“错峰限行”工作。

    ■10月8日、9日“错峰限行”规则

    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双休日因国庆节换休对应工作日分别为星期四和星期五。因此,10月8日限行尾号为4和6、10月9日限行尾号为5和0。

    ■希望市民配合支持

    “错峰限行”措施的实施,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市委、市政府希望市民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错峰限行”的相关规定,按照“错峰限行”措施的通行规则行驶。同时,出行时尽可能采取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的方式。紧急或特殊情况,可致电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电话:122,0571-85066910。

    下一页:解读“错峰限行”政策出台背景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洁 沈达    编辑:谢洁青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历史上的18日
徐静蕾演绎纯美新娘
野外采风
肯尼亚人转移大象
我眼中的2011西博会摄 ...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