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家长眼中的乖小孩,却因一时糊涂犯了抢劫罪。近日,余杭法院对高中生小明(化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
阔少初出家门 沉迷游戏房
小明,男,1995年出生,家中独子。父母在外经商,家庭生活优越,受父母、祖辈的疼爱,一直在家人身边,未离开过家。小学、初中在户籍所在地温州就读,学习优良,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010年9月,小明独自到余杭区某职业中学就读一年级,每月家人寄生活费千余元,初次离家的小明在开学之初一直听从家长、老师的教诲,学习认真,但因为离开父母亲人,职业学校的学习也不像初中阶段那么紧张,随着对学校周围环境的熟悉,双休日小明到学校附近的游戏房、网吧玩。
开始他还有所控制,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逐渐沉迷游戏,有时一玩就是半天,常常将生活费花费在游戏中,经常问同学借钱,入不敷出。
生活费输光 动了抢劫歪念
2011年5月的一个周六,小明休息,便到街上从银行ATM机上将奶奶汇给他的一千余元生活费取出,将其中的三百元还给同学后,小明一头扎进游戏房,无法自拔。结果一个下午的电玩游戏,将小明一个月的生活费全部输光。
想到这一个月的生活无着落,小明的脑海闪过以前从电视中看到过的情景,抢单身女孩的钱。
当晚,小明到镇上某一个小区附近物色作案对象,当看到一个女孩手拎提包走到一相对偏僻的地方时,小明动手了,冲上去一把夺过女孩手中的包,女孩子一边与小明争夺,一边呼救,小明见夺不下包,便用拳头殴打女孩,并威胁女孩,再不放手,打死她,女孩争不过小明,小明抢得包就跑,附近群众听到女孩的呼救就上前追赶小明,过不了多久,小明就被抓了。
糊涂少年被判刑 追悔莫及
糊涂少年就这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两个月后,小明被余杭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法院,余杭法院对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性格特点、一贯表现等进行了社会调查,考虑到小明是在校生,以前一贯表现较好,学校、家长、社区等都愿意对其进行帮教,其犯罪系玩游戏输光生活费后,受不良影视剧的影响一时冲动,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教育挽救改造好的条件,于是对其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的判决。
在庭审中,法官问小明,知不知道抢劫要判刑,有没有学过法律?小明说知道做这种事不好,但不知道抢劫罪判刑那么重,也没有学过多少法律,只是想起电视里有这种行为,一时糊涂就做了,现在很后悔。
法官在此告诫青少年朋友,不要沉迷网络及电玩,要学会自我控制和约束,同时家长、学校要共同负起责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关心住校生周末在校的生活,引导学生进行有益的课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