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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网友“围观”提出的“公务员有没有被辞退的”等考核和监督方面问题。
答:我们对公务员每年都要进行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8、网友“moi”、“小洋洋”提出的“干部如果水平有限,是否也会被淘汰”等关于干部能上能下方面问题。
答:干部能上能下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难点问题。近年来,杭州市认真落实中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把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作为破解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突破口,扎实开展试点。各区、县(市)按照市委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特别是西湖区、临安市、桐庐县等地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标准、方法程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从德行、能力、实绩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干部不胜任现职工作的各种情况,规范调整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制定调整后干部的安排、待遇等相关配套政策,做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9、网友“萧山沿塘”、“DHZ”等提出的“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问题。
答:干部“带病提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组织工作的声誉,直接影响一个单位和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近年来,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2007年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信访举报核查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落实信访举报核查工作责任,实行有报必查,查实必纠。二是2009年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对反映区、县(市)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选人用人问题进行函询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反映区、县(市)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都要进行函询和核查。三是2010年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源头把关。四是普遍实行拟提拔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考察人选如实报告因私出国(境)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经商办企业及有关房产等情况,对出现虚报或不报情况,取消提拔使用资格。五是突出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延伸考察领导干部“社交圈”和“生活圈”情况,注重听取领导干部所居住社区负责人、家属单位负责人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
10、网友“西人”等提出的“从严管理干部”问题。
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近年来,杭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服务的意见》,坚持选拔使用与培养教育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及时发现与严肃纠正相结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和函询、信访举报核查、巡视及谈心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和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滋长发展成大错误。特别是对执法执纪审批、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干部,进行重点配备、重点教育、重点考核、重点监督。下一步,我们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1、网友“不爱”等提出的“关于拉票”问题。
答:拉票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常秩序和民主的真实性,影响很坏。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我们通过公开发布纪律通告、界定拉票行为、在竞争性选拔和换届考察中要求有关人员签订承诺书、加强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等方式,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肯定。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保持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涉及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12、网友“西山红叶”提出的“窗口单位服务意识”问题。
答: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行业和领域。市委高度重视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今年4月,市委专门部署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各单位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以“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颗星”为载体,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初步实效。下一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把深入开展为民服务作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按照“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的要求,在窗口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扎实推进“对标创标”行动,真正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在基层落实、在基层行动、在基层见效,努力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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