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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起 再次赴港澳签注可自助办理

2011-08-16 16:55    杭州网

杭州网讯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从本周四起,已持有在有效期内赴港澳通行证的市民,凭通行证即可通过设在办证大厅的自助受理机,自行申请办理再次赴港澳签注。

警方介绍,8月18日开始,杭州城区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将全面启用再次赴港澳签注自助受理系统,该系统简化了填表、照相、取号、叫号、受理等流程环节,相比人工受理可节省约80%左右的时间。

今年4月8日,该系统已经在杭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国出境接待大厅试行,截至8月15日,已通过自助受理机受理再次赴港澳签注共21238件。

同时,警方提醒,目前,上城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和富阳、桐庐、建德、淳安4县(市)的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尚未开通此项服务,另外,临安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自助受理系统正进行测试调整,预计将于近期开通此项服务。

此外,首次办理、遗失补办、到期换发赴港澳通行证的,或是持有非浙江省核发赴港澳通行证以及持有浙江省核发赴港澳通行证但本人户籍不在杭州的,或证件有效期不足四个月的,或办理商务签注的,或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岗报备人员的,属于以上情形的市民,仍须到窗口进行人工受理。

自助受理的具体标准和注意事项,请市民参见各出入境办证窗口须知。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方剑锋 通讯员 徐佳    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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