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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冒充生意人 先骗感情再骗钱

2011-08-15 17:47    杭州网

张玲(化名)和薛青(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心目中的“意中人”,竟是骗走自己钱财的“伪君子”,曾经的山盟海誓、你侬我侬都不过是这个大骗子的伎俩。

沈文杰(化名),1980年生人,桐乡人。2005年,沈文杰与张玲在桐乡认识,沈文杰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并谎称自己是做生意的。张玲被沈文杰风度翩翩的样子所吸引,不久之后,二人就坠入了爱河,成为情人。

同年9月至11月间,沈文杰谎称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张玲二话不说,拿出6万元。期间,沈文杰又以帮张玲重新去打造金器为由,骗取张玲的黄金手镯一只、黄金戒指一枚和黄金耳环一对。

经鉴定,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16元。

2009年2月,沈文杰与薛青在余杭区临平认识,沈文杰故伎重演,谎称自己经营着一家位于临平的寄卖行和一家位于桐乡的饭店。薛青深深爱上了眼前这个出手大方的男人,良人一直交往并在2009年3月下旬确立了情人关系。

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间,沈文杰以自己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从薛青处骗得共计人民币35万元。在此期间,沈文杰还通过薛青,认识了薛青的朋友陈艳(化名)。

陈艳知道沈文杰和自己的好姐妹薛青是情人关系,看到自己的朋友为了沈文杰掏心掏肺,看沈文杰也是个有钱的老板,陈艳就“仗义”地拿出95000元借给沈文杰。沈文杰亦是无所不用其极,以赌博输钱需要戴金器转运为由,从陈艳处骗得黄金手链一条。经鉴定,赃物价值人民币10600元。

今天,余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沈文杰涉嫌诈骗罪一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文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林尧 通讯员 余法 余检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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