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海洋世纪,全球贸易90%走海上运输,开发利用海洋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作为海洋资源大省,浙江规划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506公里,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2878个,均为全国第一,发展海洋经济潜力巨大。
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如何为推进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特别是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良司法服务,省高院结合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状况和近年来涉海案件的审理情况,于今年7月25日出台了《关于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今天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宁波海事法院、舟山中院联合召开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
密集调研,司法政策招招见实效
就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浙江省高院敏锐把握时势,成立调研组深入宁波、舟山调研,前往福建、江苏、山东等兄弟法院取经。在一次次调研取经和观点交锋中,浙江法院服务海洋经济的路径图逐渐清晰,7月25日出台《意见》。
《意见》确定“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即在法律框架内,只要是有利于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落实,有利于创新海洋开发管理体制,有利于海洋经济现代产业发展的一切举措,都要提供公正公平的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对所涉纠纷优先审理,引导规范相关民事行为,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化解矛盾,保障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为全力打造国际物流岛,舟山中院通过向各网格派出定点联系法官,参与到地方党委、政府牵头的服务团队,并以法官现场指导、法律咨询以及联席会议等方式,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基层完善管理机制。
去年2月27日,舟山市嵊泗县一渔船海上作业时,与一集装箱货运船发生碰撞后沉没,船上8名船员失踪,其中1人死亡。嵊泗法院3名联系社区法官接手此案,并给予专业指导:由渔船主先行垫付,并针对社区工作人员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用、误工费标准等问题作详细的法律解答。最终,由渔船主先行赔付400余万元,再向集装箱货运船方追索,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调处。
促进创新,为海洋金融插上双翼
今年以来,宁波船舶建造、买卖、修理、拆解、抵押、租用合同纠纷等增幅明显,合计同比增幅在40%以上,诉讼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占29%,该类案件总标的金额达7.9亿元。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陶蛟龙表示,现阶段涉船企业资金链不稳、纠纷增加的现象在海事审判领域反映较为明显的问题。
为此,该院积极寻求司法服务海洋金融突破口,促进海洋金融创新。制定担保机构为海事请求保全提供信用担保的业务管理办法,有效解决自然人或企业因申请海事保全提供担保困难的实际问题,也对市场担保机构提供诉讼信用担保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