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儿童福利事业由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
孤残儿童有望就近接受康复培训。
杭州网讯 3岁的小芳芳是一位孤残儿童,1年前被送到浙江省民政康复中心后,在康复中心医护人员的精心呵护下,如今,小芳芳已经能和小同伴一起开心生活。
在我们的生活中,像小芳芳这样的孤儿和困境儿童有很多。据省民政厅提供的数据,目前我省约有9000名孤儿,其中福利机构集中养育近3600名,社会散居孤儿5400余名。如何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生活福利,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
今天上午,记者从浙江省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历史上第一个比较完善、比较系统的儿童福利政策已经出台。这标志着我省儿童福利事业由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万亚伟等相关领导详细解读了《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在这份《意见》中,记者注意到文件名称中增了一个新名词——“困境儿童”。 省民政厅副厅长万亚伟对第一次在省级规范性文件中明确提出的“困境儿童”作了详细解释。
“困境儿童是指流浪未成年人和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这种其他原因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儿童、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等。”
对于这部分儿童的福利,在政策方面主要有:一是比照孤儿进行生活救助。二是对暂时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延长救助和教育时间;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的,由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安置。三是对患大病的贫困家庭儿童,给予医疗救助。四是将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纳入“浙江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此外,各类儿童福利机构、康复特教机构等要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康复服务;并鼓励建立社区康复工作站,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服务,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及时提供康复特教技术支持。
新出台的政策,按照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第一次对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及其增长机制作了制度性安排。
文件明确要求,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确定。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具体标准由各地予以明确,但不得低于民政部规定的最低养育标准的要求,即福利机构养育不低于1000元/人•月;散居孤儿不低于600元/人•月。同时规定,建立和物价涨幅联动机制,给予动态价格补贴。
每一个孤残儿童都能享受特殊教育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孤儿和困境儿童的教育问题,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在这份《意见》中,明确表示要全面加强孤儿特殊教育工作。这其中包括健康孤儿接受普通教育,中重度残疾适龄孤儿集中接受特殊教育,轻度残疾适龄孤儿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做好严重残疾孤儿的康复特教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第一次系统提出了孤残儿童康复特教工作扶持政策。包括对具有非营利性组织资格的残疾儿童康复特教服务机构等进行减免优惠措施。
为了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功能。省民政厅将联合将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
据了解,我省将在11市以及孤儿较多县市的独立儿童福利机构内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其它儿童福利机构内设立特殊教育班。通过特教学校的设立,使不能到机构以外普通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读书的多病多残、重病重残儿童也能同样接受特殊教育,切实维护他们的受教育权。
残疾儿童能就近接受康复培训
近些年来,我省相继实施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浙江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全省包括孤儿在内的残疾儿童进行手术矫治、语训、康复训练等,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接下去我省仍将继续做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浙江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重生行动”,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技术水平,高质量完成各项手术康复任务。同时,在全省建立脑瘫康复训练基地,为更多的脑瘫儿童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
据了解,我省还将加强对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康复师、营养师、育婴师、心理辅导工作者、社会工作师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按照民政部的要求,我省将建立2个全国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基地和1个孤残儿童护理员鉴定站,主要承担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的初级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