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也就是在这个修正案中,社区矫正被正式写入了《刑法》之中。今天上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全省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同时,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正式实施,会议研究部署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会议期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分别就本系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刑法修正案(八)精神作大会发言。
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肯定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功。她表示,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04年试点到2009年的全面试行,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已经有七个年头。7年来,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一直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勇于实践。作为全国特别推出社区矫正工作的六个省之一,浙江省在很多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在肯定社区矫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葛慧君也指出,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一些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环节还比较薄弱。全省还有2个市,19个县未明确社区矫正工作。
会议的最后,葛慧君要求,全省各市县必须在年底以前明确社区矫正的工作机构,以明确职责,提供更好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