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杭州人”在杭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一、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新杭州人”
具体政策:在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十年且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按规定在杭州主城区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除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洗头、足浴、棋牌等国家限制行业的经营活动外),在领取营业证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以单位或城镇个体劳动者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
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政策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新杭州人”
具体政策:新杭州人领取《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一年内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于营业执照有限期满1年时已招用5名以上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标准为5000元。
三、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新杭州人”
贷款额度: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为20万元;贴息50%。
四、场地租金减免政策
补贴对象:符和条件的“新杭州人”
具体政策:对进入经认定的杭州市失业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创业园主办方应给予场地租金减免。减免方式为逐年递减,前12个月的场地租金给予全额减免;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给予场地租金总额70%的减免;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给予场地租金总额的30%减免。补贴标准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50平方米。
期限:减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 培训政策
补贴对象:持证(指《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新杭州人具体政策:持证新杭州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培训鉴定费全额补贴,每年可享受一次;持证新杭州人在未就业期间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GYB200元,SYB800元,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800元,“8+X”模拟公司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1600元,“网上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