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杭州有关部门将在全市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警方面,整治的重点有3种违法行为:
1、 机动车在道路上未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
2、 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停放在路内时段性停车泊位的;
这两项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6条第一款第3项,处以150元罚款。
3、 机动车临时停靠影响道路通行的;
对这项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4条第一款第6项,处以50元罚款。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违法临时停车驾驶员在现场的,由民警直接实施处罚;对违法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一律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处理;对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的,予以拖车。同时,交警各大队分指挥室、中队数字勤务室还将加强“电子巡逻”,对通过监控系统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将立即抓拍取证,形成立体管控。
城管方面,已经初步确定了64条道路及管理的重点区域。将对全市重点区域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占道经营、占道洗车等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管理。城管执法队员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消除侵占无障碍设施的现象;对侵占无障碍设施的违法停车,在现场劝离无效或车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要及时联系辖区交警部门,采取拖车等行政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