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2011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66元。所有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均可享受不低于此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浙江着眼于统筹城乡,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一起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7万人,参保率达到85%以上,已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589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和人员基本全覆盖,迈入“全民社保”时代。
另外,省人保厅鼓励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目前,杭州市社保局还未接到有关调整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