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临近毕业季,大学生创业热潮持续汹涌。国家、省、市、区乃至创业园,都出台了不少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不过网友小唐最近却找到“杭网议事厅”,诉说了自己在创业过程中的遭遇,希望通过我们提醒广大应届毕业生:不要轻易地被他人利用,滥用政府给予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老板来借身份证 要让员工当法人代表
小唐是杭州某大学2008届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进入城西一家软件公司工作。2009年底,老板突然找小唐谈话,提出要借用他的身份证去注册一家新的文化公司。
“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老板说这样可以领政府补贴,我就答应了。”小唐告诉杭州网记者,当时他按照老板的要求,先去学校开了“无不良信用的记录”,接着跟老板去工商局窗口签了文件,之后,就再也没涉足过新公司的任何业务了。
一开始小唐觉得老板会找自己帮忙,是因为公司看重他。可渐渐地,小唐觉得整件事情有问题,自己可能被老板利用了。“我是新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万一以后公司出了什么问题,岂不都要我来承担责任?”
幡然醒悟的小唐提出要更换法人代表,但老板说政策不允许,事情就一直拖着没办。今年初,小唐提出辞职,老板仍不同意办理法人代表更换手续。更让小唐恼火的是,公司以“工资不够交社保以及公司扣的钱”为由,拒绝给他发工资。
四处投诉后,小唐在“杭网议事厅”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介入下,向公司讨回了工资。同时,他得到了一份《责任及保证书》,与老板约定等到新公司成立满两周年时,更换法人代表;而之前新公司若是在经营方面有违法行为,小唐不需要承担责任。
小唐说,他曾将自己的遭遇写到杭州网论坛等BBS上,但因为架不住老板的软磨硬泡,都已经删掉了。现在,虽然自己讨回了薪水,也得到了公司的保证书,但内心依然有些自责和担心:公司迟迟不肯更换法人代表,是为了继续用他的身份享受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这样的行为对不对?长此以往,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学生创业有补贴 不到两年不换法人代表
一家新开的文化公司,为什么会让在软件公司上班的小唐来当法人代表?而现在小唐已经辞职,新公司又为什么迟迟不肯换人?
带着这两个问题,杭州网记者采访了小唐的前任老板张女士。
张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是为了享受大学生创业的政府优惠政策才开的新公司,完全是出于业务发展需要。“我到工商窗口咨询时才知道,如果注册成‘学生创业’企业,能享受每平米0.5元的房租补贴,但法人代表两年内不能变更。”
按张女士的说法,小唐原本就是公司职员,而她也打算等条件成熟时将新公司的3万股期权分给小唐,所以借用小唐的大学生身份办个新公司,无可厚非。
不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 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附则中的规定:“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像小唐这样只出身份不出钱的情况,显然是钻了政策的空子。
律师提醒“傀儡”法人代表 小心上了黑名单
对于借用他人身份创办公司的现象,哪怕被借用者就是公司从业者,浙江初阳律师事务所的陆原律师认为依然存在风险。
陆律师提醒说,一旦当上了这种“傀儡”法人代表,当公司在事务经营、税务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产生刑事犯罪或行政处罚时,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必然会受到处罚,甚至会因此登上“黑名单”,万一以后自己真的想创业开公司就不行了,等于是断了自己的发展后路,危险系数非常高。
为保护大学生权益,避免小唐的遭遇重复发生,“杭网议事厅”特发布征集令:如果你和小唐有类似的经历,如果你懵懂间就成了“傀儡”法人代表,如果你对于政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与我们联系。
(如果你想咨询、投诉、建议,可以登录“杭网议事厅”,我们将尽力为你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