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本案事实比较简单,但却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调解解决,却也令人深思。
原告袁小丽(化名)和被告朱小英(化名)是邻居关系。
前不久,袁小丽在送女儿上学的途中被朱小英驾驶的车辆碾压脚踝,造成了脚踝的扭伤。
在事故发生后,朱小英带袁小丽去医院看病,用的是朱小英婆婆的医保卡。据袁小丽陈述,朱小英一再承诺会给她治好。由于考虑到邻居关系,她也没有就本次事故报警。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袁小丽其之后多次联系朱小英却都没有结果。而且,朱小英不仅对她的病情不闻不问,而且连电话号码都变更了。袁小丽无奈,向法院起诉。
而朱小英则说,在发生事故后,袁小丽多次纠缠恐吓其解决问题,甚至在一个下午要求做两次CT。最后她不得不更换电话号码。为此,袁小丽还带人到她工作的单位去吵闹,导致其失去工作。
在法庭上两人争论比较激烈,场面几度失控。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朱小英同意一次性赔偿袁小丽4000多元,然后就本次事故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就在交付钱款、了结案件的时候,朱小英一句:“我一分也不会多给她的。”招致了袁小丽的不满,袁小丽坚持不肯将所有的休假单据交付给朱小英,坚持说“她付了多少钱我给多少休假单。”差点又引发了新的争吵。
邻居之间的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最终还是在不愉快的氛围中结束。承办法官说,如果当事人遇到矛盾能够妥善协商、沟通,法院“诉讼爆炸”局面将大大改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