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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再次“亮剑” 剑指七大突出问题

2011-06-14 17:04    杭州网

丁桥东路(临丁路—华丰路)工程,从去年年初就被列为城市主次干道建设“12236”工程,可至今仍是“断头路”;一些被拆迁居民长期在外过渡不能回迁……对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处理进展如何?从今日起,“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将展开一系列监督检查,市作风办牵头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市作风和效能建设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切实推动问题的整改解决。

开展监督检查,旨在跟踪推进一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的落实,着力整治一些当前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解决一批影响企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取信于民,为我市“十二五”开好新局提供坚强保障。

据悉,此次重点督查分七个方面展开,一是开展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督查杭长(杭州—长兴)高速公路项目、杭新景高速公路延伸段(之江大桥)工程、秋石快速路二期工程(半山路-G320)、“购物天堂、美食之都”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二是开展对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督查半山华电、正泰集团、杭州纸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等项目的推进;三是开展对2010年度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具体督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城市道路“断头路”问题、部分道路竣工移交接管、房建类工程验收备案问题,被拆迁居民长期在外过渡问题,下山移民安置问题等;五是开展对全市各级机关部门及所属基层站所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四条禁令”情况进行集中暗访和抽查;六是开展对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督查各地各部门对照要求开展自查情况、针对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七是开展对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反映问题的监督检查。

整个督查工作采取同时展开、上下联动的方法,通过领导督查、市级督查、区级督查和联合督查四种方式进行。市作风办负责人在昨日的督查工作部署会上对督查人员提出了“八个不准”:不准擅自进行监督检查;不准泄露检查信息;不准随意对外发布检查结果;不准隐瞒或更改检查结果;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各种宴请或好处;不准利用检查之际为个人办理任何私事;不准干扰或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秩序;不准做有损于检查人员形象的其他事情。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林尧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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