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年2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为贯彻落实《批复》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精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与近日出炉。
2015年杭州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市比重5%以上
《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杭州发展海洋经济的总体要求,即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全省海洋科技研发创新中心和海洋新兴产业、涉海先进制造业、涉海服务业、涉海企业总部基地,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洋经济强省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意见》(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我市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建设初具规模;海洋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服务全省的海洋科技研发创新中心;钱塘江河口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海水淡化 海上风能 出海码头 杭州海洋经济期待全面发力
《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杭州发展海洋经济优势产业将大力扶持海洋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海水谈化与综合利用,打造杭州国家海水谈话技术与装备基地。还有海洋生物、海洋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打造杭州海上风能装备基地以及海洋勘探开发等领域。
陆海联动设施网络的建设,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基础保障。《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杭州要打通出海通道,加快推进杭州湾出海码头规划建设,积极推进萧山衙前、余杭集装箱、富阳集装箱、建德十里埠等港口作业区建设。同时改造提升内河航道,大力推进江河海空联运网络建设,研发江海(河海)直达船型,大力推进水路集装箱运输,建成干支相联、江海直达的水运物流体系。
鼓励民间资本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杭州民间资本充裕,市场经济体制较为成熟。根据这些特点,《意见》(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港口物流设施建设、临港制造、海洋新兴产业、滩涂等海洋资源开发以及海洋教育、海洋科研等海洋经济领域。
此外,《意见》(征求意见稿)还对海洋经济领域相关创新创业企业做了明确的支持政策。科研机构输出具有自助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与在杭企业合作开发、推广并实现产业化、利税1000万以上的将给与50-500万元的奖励;
对于海洋经济领域的创业根据具体项目将给与20-80万元的资助,组成集团的,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5000万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的从1亿元放宽到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