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高起点均衡发展 让儿童奠定人生基石
到2015年,全市所有的区、县(市)均成为杭州市学前教育达标县,70%以上的区、县(市)成为杭州市学前教育强县;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总在园幼儿总数的70%左右;0~5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受训率达到90%以上。
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和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支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调整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标准,落实公建配套园所建设;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办园模式;2015年完成一个乡镇一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任务,人口较多的乡镇按照实际需要举办多所公办幼儿园。
实施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战略。深入推进名园集团化办园,全面推进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行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龙头,中心园与其分园和教学点在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模式。
实施幼儿园内涵发展促进行动。完善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和幼儿园等级评估制度;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幼儿园开展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活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让孩子有快乐的童年
到201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平均班级学额控制在小学35人以内、初中40人以内;到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平均班级学额控制在小学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小班化。
全面实施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建立并完善教育公共财政制度,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基本实现区(县、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拨款标准、教师收入标准、学校配置标准、教师队伍配置标准“四统一”;科学调整教育布局,整合、扩大、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以集团、联盟、共同体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探索集团学区化;全面实施城乡中小学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中小学发展性评价。建立健全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配套的学校评价机制;以学校编制发展规划为起点,通过规划实施的过程监督和达成度评价,促进学校形成自主、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为宗旨,指导和规范学校完善课程设置,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入开展“轻负高质”教改实践,关注学习兴趣和生活经验,倡导参与、探究和动手,提高教学效益;推进小班化教育,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的学习环境;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初中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和发展机制。
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减负”机制。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建立市、县两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以及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建立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家庭、社会协作联动,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严格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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