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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换新钱 回家祭拜烧?

2011-05-17 15:09    杭州网

    烧钱犯法 祭拜先人关键在心

    小吴告诉杭州网记者,在银行柜台工作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特意到银行换了新钱拿回去烧的。

    “我们一般不会问客户换钱作什么用,客户也都会说包红包之类的。”小吴说,虽然换钱女子这么说了,但是对于是否会真的把钱烧了,他们也无从考证。再者,这位女子只是前来换钱,当天并没有柜台交易记录,所以也查不到换钱女子的身份信息。

    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烧人民币的行为正好触犯了本条第一款“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规定,是《人民币管理条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人民币管理条例》还规定,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应当依照《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罚。

    记者了解到,有些偏远的山村会选择用真钱来祭拜先人,这背后还有一种“迷信”的说法:人民币焚烧后,祖先收到的“钱”会更多,现实中的一元人民币焚烧后,祖先能收到“一百万”。

    而实际生活中,祭拜先人时,家里的老人会用真钱在冥币或者“金元宝”上敲几下,意指已经被附上了真钱的寓意。然后收起真钱,焚烧“金元宝”、冥币等。

  杭州网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网友,我们倡导文明祭拜,烧毁人民币属违法行为,市民切勿效仿,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应立刻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高颖田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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