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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网关注:伤不起的无偿献血?

2011-05-17 13:35    杭州网

    血量供应不足 “优先”排序实为下策

    记者从老杜口中得知,省血液中心里有很多和他遭遇相同境遇的人。因为家人住院要用血,亲属也面临着“一周内有效献血证”的局面,无奈之下,大家都选择自己到省血液中心来献血。

    为何手持多本献血证,依旧享受不到献血人的权利?所谓的优先权从何而来?随后,杭州网记者致电浙江省血液中心,说起“优先用血权”,献血咨询处工作人员道出了个中原由。

    “在血库供应充足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献血咨询处工作人告诉记者,目前省血液中心库存紧张,在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个医院上报的血量需求,按需分配。

    “但是每个医院的需求不可能发足,在无法完全满足医院需求的情况下,只能发一部分血。对于危重病人,是优先保证用血。其次就开始排,以前有献血记录的肯定比没有献过血的排在前面,但是最近有献过血的就可以再往前排。”工作人员解释。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虽然有“优先用血权”,但是血量的供应还是会根据病人的轻重缓急来安排。一般车祸、危急病人、手术危重病人等,必须安排优先用血,保证病人生命。

    这样一来,像老杜家里有6本献血证的市民是不是享受不到献血人的权利呢?其实不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另外,如果直系亲属献血,5年之内可以享受免交献血量两倍临床互助金费用的权利,5年之内是按照两倍的用血量来报销血费,相应费用可以免除。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高颖田    编辑: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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