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加元副省长和残疾人学生代表共同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揭牌。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筹建,翻开了我省特殊教育新篇章。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系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筹建期为1—2年,计划在校生规模1500人
杭州网讯 今天是第21次“全国助残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也迎来了浙江省残疾人事业上的一件喜事。
上午10点,随着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和残疾人学生代表共同揭开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的面纱,这标志着独立的特殊高等教育机构在我省实现零突破。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是以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为办学基础上进行筹建。2009年,浙江省残联向省政府提出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得到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1年4月,省政府正式批准筹建。
“一年前,我们在这里举行了‘庆祝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暨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区落成典礼’,时隔一年,这里已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浙江省残联理事长陈燕萍说,作为我省唯一一所专门从事残疾人中、高等学历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华强学校经历18年的不断发展,又成为我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向社会输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
近年来,特殊教育事业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省政府正式颁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更以“全面加强特殊教育”为题专节强调,要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增加特殊教育投入,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充分满足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需要。
2011年4月,省政府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请示》(浙教计〔2011〕30号)和省残联《关于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请示》(浙残联教就〔2009〕59号)做出了批复,同意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批复》(浙政函〔2011〕205号)文件中还明确学院由省残联举办,系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500人,筹建期为1—2年。
省政府在批文中还要求省残联加强对学院筹建工作的领导,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校园二期工程建设;要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院的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要求学院制订完善筹建计划,合理定位,明确目标,加强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学院如期正式成立创造良好条件。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筹建,意味着独立的特殊高等教育机构在我省零突破。”陈燕萍理事长说,浙江特殊教育将以此为契机,把学校办成富有特色、全国一流的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为全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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