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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纪依法 坚决查处腐败行为

2011-05-05 15:54    杭州网

关注网络举报 完善反腐舆情报送渠道

当今社会互联网越来越发达,中国的网民数量已经排到了世界第一。在杭州网的论坛上,也经常会有些网友来反映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也有网友直接在网上举报领导干部的。有个网友在直播页面中提问:“如果他在网上发帖对某个领导进行举报,你们会关注么,会受理呢?”

朱小军表示,近年来,杭州市纪委一直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进一步畅通和完善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汇集报送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

“2009年,萧山区纪委就是根据网络舆情,及时查处了萧山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叶帆等人的失渎职案件。”朱小军表示,“网民可以通过‘杭州廉政网’向市纪委举报。对于网上举报的内容,我们内部有具体办理程序,如果是实名举报的,我们还会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王叶林同时也特别强调:“对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是纪检机关处理信访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中纪委在1996年2月15日制订颁发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该《规定》分别规定了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对检举、控告人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控告、申诉时的保密、回避,以及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处理等。”

办案有阻力有困难 反腐败是“斗争”

在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和腐败份子之间可以说是斗智斗勇,甚至有时候还会面对领导来说情,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有个叫“三个代表”的网友提出了这个问题。

“反腐败之所以称为‘斗争’,就是矛盾双方具有冲突性,都在设法战胜对方。所以,我们在办案过程中遇到阻力和困难是正常的现象。”回答这个问题时,朱小军很坦然。

朱小军介绍,主要的阻力和困难有三个方面,“一是说情。说情人总是搬出‘查处腐败案件会影响本地本部门形象、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社会稳定等等’的理由,其主要原因还是在对反腐败的认识上存在问题,这是人为地把‘反腐’和‘发展’、‘稳定’对立起来了。二是干扰。往往干扰人也是涉案人,我们在查办系统案件、串窝案件时,碰到这种情况会突出一点。三是突破的困难。开始阶段调查对象大多表现为抵赖狡辩、死不认账,侥幸心理和抵抗心理明显。虽然这个过程有长有短,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对象的思想斗争是非常激烈的,毕竟交代了不是简单的承认错误就行,而是要付出失去工作、失去自由甚至是失去家庭等代价。”

在访谈的最后,王叶林和朱小军表示,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如何用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直以来是市纪委思考和努力的方向,虽然近年来腐败案件仍在高位运行,但是大批贪官的相继倒台,也恰恰是表明了党和政府反腐决心的坚定不移,反腐败举措和力度在不断加大,反腐的罗网越收越紧,反腐败斗争卓有成效。他们同时也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和网民朋友一直以来对市纪委反腐败工作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大家一起的努力下,杭州的反腐败工作必将愈见成效。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林尧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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