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昨天,杭网议事厅报道《弄丢1800元的鞋 韵达快递只肯赔100元》。今天,事情有了结果,在记者的协商之下,方先生拿到了900元的赔偿。
昨晚,方先生接到韵达快递杭州总公司的电话,经过沟通协商,最终方先生在新文村服务网点拿到了900元的赔偿,为丢失物品价格的一半。方先生表示接受这一结果,希望相关商家今后能够诚信经营。
由于快递的使用率越来越高,类似方先生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那么高价快递丢失了究竟怎么办呢?记者咨询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王钦律师。
据王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递企业的邮件纠纷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赔偿损失范围应为寄件人的全部实际损失,除非该损失明显超过快递企业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王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邮寄之前,要自己衡量并向邮寄公司披露商品的价值,考虑是否需要保价。一旦发现邮件丢失,消费者应先对丢失物的价值作初步估量,然后咨询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协会协调处理,如对结果仍不满意,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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