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拍你,是下了愚公移山的决心 杭州交警现场摄录取证严查斑马线前不让行(图)

2011-04-06 18:47    杭州网

 
摄像机就架在人行横道前不远处。

    三个隔离墩,一个三脚架,一台DV,构成了一个取证现场。从今天开始,开车在路上,你会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杭州交警在27个路口通过现场摄录影像资料,为斑马线前不让行的处罚提供证据。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样的整治,不是一天两天,如同查酒驾一样,列入了交警常态化的管理。

    为什么?“让行”说起来简单,很多开车人都知道,而在开车中却做不到,就是“不让行”已经成了习惯,要改变习惯,就要下“愚公移山”一般的决心。习惯,往往是最顽固的,最难改变的。

    “把摄像机放在路口前方,司机看到后,会下意识的踩一脚刹车,拍摄的目的,不在于处罚,而是让司机渐渐改变不让行的习惯。”上城交警四大队的赵警官,这样向杭州网记者介绍说。

    今天下午,杭州网记者在两个现场整治点,湖滨路邮电路口和庆春路孝女路口,这两个都是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路口,观察了交警现场执法的过程,记录下几个典型的不让行事件,网友可以通过几位驾驶员的反应,看看自己是否也有同样的“习惯”。

 “让行我知道的,这规定什么时候出来的?”

    问这句话的,是一位开着雷诺的男司机。湖滨路邮电路口,他驾车径直开过了路口,没有让行。交警拦下来,说明了违章的原因,他爽快地接受了处罚。

    在接受处罚的时候,当问及是否知道人行横道前要让行时,这位男司机说:“知道,知道。”接着,他又跟着问了一句:“这个规定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交警告诉他,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中明确规定的,不是新出的法规。考驾照的时候,就应该知道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是这样表述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也就是说,机动车遇人行横道线就应该减速行驶;遇到行人在人行横道上就应当停车让行;在无信号灯的路口,遇到行人横过道路,也要让行。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洁    编辑:施文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历史上的18日
徐静蕾演绎纯美新娘
大哥大
墨西哥"吸血鬼女子"
观花逗绿入春乐(组图)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