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干法院的斯法官调处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有一位七十多岁的李老太执意要与八十多岁的王老汉离婚,还要求分割仅有的一套39㎡的住房。
李老太诉称,二人1951年结婚,育有二子,十几年前与老头分居至今,但是因无法忍受老头隔三差五的骚扰甚至暴力,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开庭当日,斯法官见到了两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少年夫妻老来伴”,斯法官在开庭前分别对二老进行了开导与劝慰,希望二老能重归于好。不曾想,王老翁经过短暂地考虑后,竟同意了离婚,但也开出了条件,要求分得唯一的住房。李老太在这个问题上态度也很坚决,也要求分得这套房产。
房子只有一套,二人都想要,而且谁也拿不出钱来补偿对方。根据掌握的情况,斯法官在征得李老太同意后,提出了折中方案:老太太年事已高,无法独立生活,入住敬老院既有专人照料生活起居,又能解除心中对王老翁的猜忌与防备;老头身体硬朗,且与子女共同生活,房子归他,但是老太太的敬老院费要由他支出。这样的方案既能满足王老翁得房的要求,又不至于担过重,还能解决李老太的实际困难。
方案一出,王老翁当即答应十天内支付10万元,为李老太缴纳首期敬老院费用。至此,双方达成调解,六十年的钻石婚姻宣告终结。
手续办妥后,看着李老太颤颤巍巍步出法庭,斯法官不禁唏嘘,唯有希望老太的子女能对老太多加照顾,并祝愿老太能在敬老院中安享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