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贸易公司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附带签一份保密协议,为的就是防止工作人员把自己的客户资料带走,把自己的客户抢走。海南某进出口公司最近就被这些事搞得比较头疼——有个员工小顾把自己的大客户带走了。
员工带走客户 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杭州市上城法院最近受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海南某进出口公司说,小顾作为原告的员工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中约定客户资料属于商业机密,员工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小顾和一外国客户取得业务联系,并负责联系和维护。
“但是后来,小顾又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成立了自己的外贸公司,并且在取得客户后离开了公司,带走了大批公司的客户,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对原告公司管理造成了混乱。”海南某进出口公司在起诉书说。
现在,海南某进出口公司要求小顾和小顾所在的公司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对此小顾则认为,这是一个侵权纠纷,自己也不存在带走客户的情况,并且已经很好地履行了其应该履行的保密责任。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记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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