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车时两只轮子在人行道上,两只轮子在车行道上,那里没有盲道,你们凭什么罚我款”,他把手中的笔一扔,拍着桌子叫嚷起来。
这一幕发生在萧山区城管执法局信访受理中心,当事人朱某因违法停放机动车前来处理。当他得知还有一起几日前的违法停车行为需要处理时,突然间怒气冲天。
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信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调取了该车违法停放的照片进行核对,基本确定该车为骑跨人行道停放。
为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处理人员决定与当事人一起前往事发地点核实现场情况。
在现场,当事人描述了当时停放车辆的情况,处理人员确定其车辆有2/3多停放在人行道上,少部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该人行道没有设置盲道。
掌握情况后,工作人员耐心告知朱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劝说其按规定停放车辆,并向他作出如下解释:区城管执法局并非仅对压占盲道的车辆进行处罚,凡是在人行道,以及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公众通行的场所内未按规定停放,都可进行查处。对这种骑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违停行为,城管和交警部门都有权查处。实际操作中,按谁先管辖由谁处罚的原则处理。
听到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朱某终于转变了态度,承认确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愿意接受处罚,并对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处理态度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