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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六:浙江药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回顾: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拱墅分局对浙江药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批号为0901001阿司匹林缓释片(标示生产企业:西安博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规格为50mg×24片/盒)进行监督抽样,结果不符合规定。
2010年10月22日,依法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药品阿司匹林缓释片9821盒、罚没144671.96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加强对上市销售药品进行监督抽样,是发现药品质量问题、确保药品安全的有效手段。
案例七:杭州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
回顾:2010年7月20日,杭州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华丰村分店在营业场所经营的“蚁力肾宝丸”等非药品存在包装、标签、说明书宣称功能主治,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并检出蚁力肾宝丸等药品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成分,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城分局依法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经营的“鲜立克喷剂”、“蚁力肾宝丸”等6种非药品冒充药品,应认定为假药。
点评:下城分局通过宣贯和查处并用的手段,有效地打击了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提高了辖区药店经营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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