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户私自改建道路

执法队员现场查看
近日,仓基新村49幢2单元的住户突然发现,自家门外的围墙已不见踪影,原有的树木也被砍倒之后仍在一边,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石子小路,通到了103室的门口,小路的旁边堆满了装修材料。
据周围住户反映,原来这里是小区围墙,103的住户将围墙拆掉以后砌了2根柱子,打算做广告牌。
于是,居民们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拱墅区行政执法局湖墅中队,中队长陈开暹马上带队员赶到仓基新村49幢,在勘察完现场后当场表示:“未经审批的建筑我们会依法定程序进行查处,我们有我们的强制措施,一定会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随后几天,湖墅中队对103这位姓瞿的住户违规“住改商”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最后认定其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在原地址东西两侧分别建造水泥柱,数量为贰根,高贰点陆伍米,长宽均为零点伍米,水泥柱间间距为陆米,并对水泥柱间路面进行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为贰米。
由于当事人现场无法出示相关审批手续,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现在,仓基新村49幢2单元门前又恢复了原状,新建的围墙已基本完工,绿化上铺的鹅罗石也铲除得差不多了,绿化马上就可以恢复。
周边的居民亲自到湖墅中队向处理该案件的队员表示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