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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圆满结束 620户家庭“住有所居”

2011-01-10 22:17    杭州网

 
选房现场 图1

选房现场 图2

 
选房现场 图3

  杭州网讯 今天下午,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活动圆满结束,这意味着620户家庭每月只需花200多块钱,就实现了“住有所居”。

  据介绍,本次选房活动从1月8日开始,历时3天,共分6个场次,分别包括配租成套房源家庭和配租非成套房源家庭两种类型。

  自2010年12月3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以来,经过申请、街道(单位)公示、区建设局初审、市房改办复审等环节,共有620户申请家庭基本符合选房资格。其中,符合配租成套房源的家庭共有215户,符合配租非成套房源的家庭共有405户。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集中在三塘公寓、香槟之约、丁桥联合新苑,共600套。

  此次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去年一样,仍为13元每月每平方米。对于属于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暂无力购买,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家庭,实行租金减半,也就是6.5元每月每平方米。此租金标准已经包含了物业费,租金按季度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期3年,期满后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记者算了一下,如果是40平方米的单独非成套房源,又符合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理论上一个月只需260元左右的租金。

  因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选房现场进行科学合理地布置,使选房进行得平稳有序、高效便捷。同时,在选房现场安排人员引导选房家庭按序依次选房;通过大屏幕实时投放选房家庭序号、选房房号、已选房源等选房信息,使选房家庭清晰明了的获知所需信息。

  下一步将进行租赁手续办理工作,符合条件的选房家庭请携带《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于1月19日-21日及1月24日-26日工作时间前往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地点:浣纱路179号一楼办事大厅),在国立公证处的监督下,办理理租赁手续,确保选房过程的合法有效。

  “政府推出的公共租赁房,主要优势集中在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上,租期相对稳定,而租金标准在合同期内也不会调整,住户因为租金调整无法承受不得不退出的情况也不会发生。”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2010年年底,杭州共建设、开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90万平方米,2011年将继续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初步统计可能达到3000多套,最终房源套数将根据房源筹集等情况确定。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陶杰炳 通讯员 房中宣    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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