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九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一个月内盗窃二十多起,而为他们销赃的,是三个十八九岁的“小大人”。
14岁的小董(化名),和打工的父母一起来到余杭,今年11月,小董在网吧认识了阿广(化名)、阿海(化名)、小张(化名)三个“大哥”,很快就和他们混熟了。
阿海和阿广是表兄弟,重庆人,都是18岁,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老家有爸妈管着,来到了余杭后,兄弟俩整天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们,平时也干点小偷小摸的勾当。
2009年4月,阿海和阿广因抢劫罪被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刑1年零六个月,今年10月中旬,两人刚刚刑满释放。
小张19岁,也是重庆人,三人是在玩游戏时认识的,因为年龄相仿,又都是老乡,三人迅速成了“铁哥们”。
有一天,小董突然问阿广,“大哥,我这里有台电脑,能不能帮我处理掉?”
阿广爽快地答应了,三个人很快就把电脑卖了。第一次销赃成功后,阿广分了一半给小董,“只要你有办法弄到东西,其他的事就包在我们身上了。”
12月2日,小董叫来了两个好朋友,凌晨的时候来到大街上,偷走了一家商店里的笔记本电脑。
12月9日,他们来到一家医药门诊部,撬开门把手,偷走了一只保险箱,里面还有7000多元的现金。
之后,他们的队伍逐渐庞大起来,变成了现在的9个人,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里,他们盗窃20余起,盗走电脑50多台,涉案价值达15万元。
案民警介绍,小董他们一般都是在半夜动手,此时路上基本没人,有些商店是玻璃门,他们看到里面有电脑的话,就直接拿起砖头砸破玻璃,或者用起子将门把手撬破,入室后基本都是偷一些电脑,看到保险箱也会撬。
两帮孩子达成了默契,年纪小的负责实施盗窃,年纪大的三个负责销赃,赃款平分。
由于小董等人系未成年人,民警通知了他们的父母来到派出所领回,并且要求他们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不要让孩子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2月28日凌晨1点,阿广、阿海、小张三人被余杭警方抓获,这次他们虽然没有亲自动手去偷,但他们把小董他们偷来的电脑卖出去从中牟利也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阿海等三人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