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签字仪式暨首届联席会议在南京举行,会议旨在更好地保护本区域文化遗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决心加强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会议同时表彰江浙沪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比获奖单位,其中优秀案卷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0名。
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承办的《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新新饭店中西楼中心西楼进行建设工程、进行修缮并明显改变文物原状案》获一等奖。据悉,这已经是杭州市园林文物监察支队第四次在文物类案卷评比中获奖,之前的三次其中两次是全国性,一次是省级。
此外,萧山区文广新局报送的《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案》获二等奖,良渚遗址文物行政执法大队报送的《高国斌涉嫌在良渚遗址重点保护区内从事有损遗址保护的活动案》获三等奖。
会议还签署了《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和《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宣言》,希望通过区域性合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制定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逐步推行统一的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现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同时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实现跨区域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共同遏制和打击文物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