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日益壮大,高校经济风险也相应加大,“合同管理”形势日见严峻。近日,杭州师范大学出台了《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对破解这个难题有了探索。此举在全国高校尚不多见。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合同管理分散、签订合同主体多、订立合同审批授权不明确等问题。针对现状,杭州师范大学在校纪委的牵头下,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校内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摸底,会诊了261份合同,出具意见和建议261份。杭师大校长叶高翔告诉记者,摸底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是授权主体不明确、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都是学校经济风险尤其是廉政风险的隐形炸弹。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崔鹏飞提出:“合同管理是学校经济活动的集中体现,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流程上抓好合同管理,也就抓住了学校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利于提高效益、节约资源,也有利于廉政建设、控制廉政风险”。
该办法将经济合同、合作办学合同、技术合同等各类合同全部纳入试行办法,是一份综合性的管理文件,改变以往各二级单位各自为政、各种合同五花八门的局面。“办法”明确合同订立的主体是学校,除了学校授权,其它各二级单位都不得擅自对外签订合同。
杭师大纪委书记郝敬习说,以设备采购为例,合同统一管理后像“报价过高”“超预算采购”这类小动作的活动空间将受到挤压,这对于高校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也是有益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