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款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张阿姨儿媳签字的协议书
杭州网新闻热线85052222接到60多岁的张阿姨电话投诉:交2万块钱的意向金,最后房子没有交易成功,中介服务费一分也没有退还。
杭网记者核实报道:
张阿姨说起这件事特伤心:“已经找了很多第三方去协商和沟通此事,但中介公司就是不肯让步,我交的是意向金,但对方态度一直很差就是不给,我已经跑了很多次。”
张阿姨:“原房东男主人40多岁时死了,觉得这房子不吉利。”
这套房子位于下城区泰和苑,张阿姨当时去看房子时对房子很满意,于是就交了2万元意向金,后来无意中听说,这套房子房东(男主人)40多岁的时候就生病去世了,张阿姨心里总觉得有点不舒服,就不想买这套房子了。
张阿姨告诉杭网记者:“这套房子是儿子和儿媳一直在操作购买,到交意向金时,我才一起和儿媳去中介公司交钱的,为了这套房子我和儿媳之间还闹出点不愉快。”
下午,杭州网记者和张阿姨一起来到这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一看到张阿姨态度就恶劣起来,并对杭网记者说:“她不是当事人,请当事人(她的儿媳妇)来和我们谈,她没有这个权利和义务来找我们。”
中介公司徐经理还赶张阿姨出去,最后在杭州网记者的劝说下,才停止吵闹。张阿姨打电话叫来了儿媳和中介公司做了最后的协调和沟通。
签了退房协议,意向金难拿回
张阿姨的儿媳谢小姐说:“我是让公司销售员诱导下才签的这份退房协议的,我已经和房东说好了,房东同意我退房,并没说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当时签了这份协议完全是你们中介操作有问题,你们没有职业道德。”
对于她的说法,中介公司的经办人和经理都给予了否认。 “如果中介不要我签这份退房协议,我可以和房东协商,我可以承担一半的违约责任,还可以拿回一万元,中介让我签了这份退房协议,造成我现在一分钱也拿不回来了。现在徐经理骂我婆婆就一定要道歉。”张阿姨儿媳气愤的说。
徐经理表示以后你们不在来无理取闹,我可以道歉,最后在杭网记者协调下,徐经理向张阿姨道歉。
签协议交定金一定要考虑周全
张阿姨和儿媳目前只能自认倒霉,杭网记者已经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和纠纷也很多,为了让这样的纠纷能够减少,再次提醒广大网友,在购买房子或其他物品时,千万要考虑周全,在签订合同和交定金时,要看清合同条款,仔细阅读和慎重签字,一旦签字认可了,再有纠纷时,想要拿回交的定金将会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