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外国人就业申请启用新表格和新印章

2010-11-23 22:06    杭州网

    杭州网讯 从12月1日起,到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许可证将启用新的表格,外国人就业证上的钢印也启用新的印章。

    我省实施外国人就业管理工作的基本框架是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浙就业行政许可制度。

    新启用的表格共有三份,分别针对不同的办事事项。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时,填写《外国人在浙就业行政许可申请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时,填写《外国人在浙就业登记表》;在办理就业证延期、年检、变更时填写《外国人在浙就业延期、年检、变更登记表》。原《外国人在浙就业申请登记表》停止使用。

    新启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人在浙就业行政许可专用章(钢印)”,盖于《外国人就业证》持证人照片处,各市印章编号不变。

    如杭州市钢印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人在浙就业行政许可专用章(1),与软章相同。

    三份表格根据不同的办事事项内容不同,改变了原先一张表格多个事项重复提交的情况,突出了办事重点,方便了申请人填写。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童文洁 通讯员 程玲琳    编辑:马国平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历史上的18日
调皮海豚表演跳高
掐死我我也不说
加拿大连体婴共用大脑
七里乡的那些花儿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