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小雇员导演非法出售发票大案

2010-11-21 20:54    杭州网

杭州网讯 周某、李某、颜某全是从事水泥销售的个体户,三个人从萧山的一家水泥公司进货后,运到台州地区转卖。

2009年初,因为业务需要,三人分别以每月600元的工资雇梁某,代表他们三人常驻在萧山的水泥公司,为他们为三人代办购货、付款、发货等事项。

可没多久,梁某就向他的三个老板提议:“你们都不需要水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如由我出面,把公司本该开给你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卖给其他人。”而出售发票所得款,扣去每人需支付给粱的工资600元,剩余款项均给三人作为下月购买水泥的货款。

周某、李某、颜某觉得有利可图,很快同意了粱某的提议。

随后,粱某每月均将水泥有限公司本该开给周某、李某、颜某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发票价税合计0.9%至1.5%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2010年5月29日,萧山分局宁围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有人非法出售发票。

经过4个月的调查,民警通过对400余家受票单位开展调查取证后,最终查证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粱某非法出售发票共计580余份,价税合计2788万余元,非法所得2万8千余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追缴了50余万非法获利。非法取得发票的受票企业税款追缴工作现已由相应的国税稽查局、地税稽查局全面展开,据民警介绍,将及时为国家挽回税款500余万。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张科顶 余峰 记者 方剑锋    编辑:何鲁飞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历史上的18日
调皮海豚表演跳高
快乐狗尾巴
全球最愚蠢的建筑
深秋的杭州 别样的美(...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