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鱼饵、手段、结果 如此详细的“作案日记”让民警吓了一跳
范某报警后,余杭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可就在调查过称中,范某竟然不止一次接到了对方催钱的电话。
于是,民警将计就计,让范某选好还钱地点,派遣民警化妆埋伏,择机抓捕邬某等人。
7月27日晚上11点多,在事先安排好的一个小饭店里,范某找了张不显眼的桌子,一个人坐下,十几名便衣民警把小店团团包围。
不一会儿,两个人大摇大摆走进饭店,其中一个正是邬某。两人走到范某身边:“钱带来了吗?”这话刚一出口,便衣民警立即冲了进来,将两人制服。
抓获邬某后,民警对其住处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一些用于诈赌的扑克牌、麻将等作案工具。
就在民警打算离开时,书桌上的一本日记本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翻开一看,在场民警吓了一跳。
日记中最新一页写着,“7月26日下午,地点:某咖啡厅。目标:范某(男,40岁,包工头,有些钱…)。鱼饵:娟娟。李某等5人同行。邀请老千王某前往,但因其午饭醉酒未出手。范某也喝醉,私下换牌搞定。结果:成功,20万。”
日记本上每一页都记录着邬某等人实施的一次作案经过,对于作案目标的前期摸底情况、作案时的人员分工以及作案的结果都清晰记录。
工作、年收入、房产、汽车,甚至喜欢什么女人 作案前摸得清清楚楚
民警初步查看了一下,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这日记里记载了近百名受害者,几乎都在杭嘉湖一带,有的是知名企业的老板、有的是工地的包工头、还有的是公司的白领。
邬某交代,他对初选的目标会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对方什么工作、年收入多少、有多少房产、汽车,甚至喜欢什么类型的女性都全部摸清,最终评估决定,是否可以作为作案的目标。
民警介绍,负责色诱范某娟娟姓王,33岁,余杭人,据其交代,在这次作案中之所以选择范老板是因为他两年前曾经在朋友聚会上见过对方一面,并留有范老板的电话。
在作案前,邬某等人召集开会,让团伙成员分头选择作案目标,此时王某提出这个范老板可以作为人选,于是邬某等人决定由王某色诱,自己和其他团伙成员诈赌。
作案中,色诱是关键,甚至连邬某的妻子也曾在作案时是扮演“色诱”的角色。
诈赌的方式有3种,一是碰到喝醉的冤大头就几个人一起私下换牌、二是在牌上做记号、三是请会出老千的“先生”出场。
此外,民警还发现假如被逼写下欠条的受害人真的无法“还钱”,邬某等人还会让这名受害人为自己物色新的作案目标,如果成功的话,“债务”就此取消。
下页提示》》》虽然有了“账本” 部分受害者却不愿意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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