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店里人不注意把一件蓝色的长袖衬衣团起来塞到自己背包里,之后我又分三次把两件衬衣,一件皮的红色连衣裙塞到自己包里,在我想离开时感觉背包太鼓,想把先前塞进包里的衣服拿些出来,就在这时被店里人抓住了……”今天,江干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洪某提起公诉。
现年40岁的洪某是山东经营制衣业个体户。2010年9月,洪某来杭州市四季看货,原本想淘几件式样新点购回去做样品,顺便也给自己买几件适合的衣服。逛着逛着她走进一家女装精品专买摊位,在这里她相中了几件自己喜欢的衣服。看周围的服务生忙得不可开交,她顿时动了贼念。
于是,洪某拿出了自己的背包,挤在购物的人群中,装模作样地做出一付像选衣服的样子。见没人注意就将看中的衣服往自己的包里塞,没多少时间她已窃得店内四件知袖衬衣和一条全皮红色连衣裙。
当她转身想离开店里时,洪某也觉得自己的背包实在塞得太满,鼓起的背包很是醒目,她想从包内拿出几件衣服放回原处,正好她将衣服从其背包中取出时,被店里的服务生看见。
经鉴定,上述所窃衣服共计价值人民币2580元。
在公安机关,当她一边看着自己盗窃作案的全过程的监控录像,一边早已痛哭流涕。洪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当初不是自己就起了贪心,也不会是这样的,偷完后想离开时感觉到店里人一直注意我,自己真得害怕极了,看到包里塞得的满满的偷来的东西,想把扔掉一些,我刚拿出来扔时就被店里人抓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