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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杭州历史文化的薪火相传
——记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卓军

2010-11-12 17:26    杭州网

卓军(左二)在清行宫遗址保护工程现场指导工作

他是文物遗产的忠实守护者

文物处作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的职能处室,不仅需要做好西湖风景名胜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还要承担全市六城区、七县市16847平方公里地域的文物行政管理职能。但是,这个处连同卓军这个处长一共只有7双手,任务和压力不可谓不大。

卓军坦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并非一件保守守旧的事情,而是需要有超前的眼光来看待处理,这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社会和经济基础。的确,在卓军刚参加工作那些年,社会上普遍对文物遗存保护的意识不足,加上那时各地各部门对于经济发展的需求十分迫切,往往视文物保护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所以,很多部门和民众对于文物部门宁可愿意花大力气去保护一些破破烂烂的旧古董,而不愿拆掉重建高楼大厦推动经济发展感到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那时的文物部门是真正的弱势单位。但卓军虽有无奈,却从未放弃,始终坚持在保护抢救历史文化遗产的第一线,为之奔走呼号,不遗余力地去向人们宣传解释文物遗存的不可再生性,以及其对于城市文脉传承的重要性。1998年,南宋太庙遗址发现后,由于遗址保护需要,周边地块不能大拆大建,从而导致周边居民拆迁计划受阻,居住条件无法改善。于是,很多居民特地打电话到文物处质问卓军,有一位大伯还在电话中整整辱骂了卓军半个小时,然而,卓军仍然坚持耐心地进行解说,虽然最终并未取得大伯的谅解,但是缓解了大伯的气愤。前些年,由于文物建筑内搬迁居民需要大量资金而无法全面展开,卓军和同事们去实地巡查时,经常会碰到居民的冷嘲、热讽,甚至漫骂。每当看到一座历史建筑、一处文物遗存因为通过艰难的据理力争而得到继续保留并延长生命时,他在感受到些许委屈的同时,更是倍感欣慰。

在2008年杭州生活品质总点评榜上,“红楼问政”成为市民热议的“年度区块”,这里所提到的红楼是位于庆春路258号的一幢始建于1909年的代表性近代建筑,曾是民国高等法院旧址。要知道,由于红楼所处区位较为优越,数年前,还多次面临被拆除的厄运。当时,红楼隶属于某学院校园内,学院原本打算拆除后在该地建设一个教学综合楼。但卓军坚决不同意,并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劝阻,然而,校方却坚持要拆除重新规划建设,就这样,双方陷入了拉锯战。校方为实现拆除目的,还对红楼进行了弃置,以任其自然毁损。卓军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过多方斡旋后,终于在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将红楼推荐为省级文保单位,由政府收购后进行修缮,并解决了周边人行道利用等遗留问题,整饬一新的红楼又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如今,红楼已经作为杭州城市建设陈列馆,成为城建部门公开展示城市规划、设计的主要窗口,也成为杭州市民落实“三问四权”的重要渠道。

不仅仅是城市文物建筑,农村历史建筑的保护也是卓军最为牵挂和关心的。因为相比城市历史建筑,农村历史建筑很多都未被文物部门发现,也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日常受到损坏的几率更大。于是,卓军利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契机,将新发现的8000余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体系。他组织人员专门针对农村历史建筑制定了详细的保护规划,研究提出了经费补助办法,并安排出修缮计划,做到了“应保尽保、能保则保”,这也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村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国家和省两级文物主管部门给予高度评价。

随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意识的大幅提高和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现在杭州文物保护大环境大大改善,保护体系日臻完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人们的共识,杭州文物事业进入了发展的春天。作为多年来杭州历史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卓军饱尝甜酸苦辣,但始终矢志不渝,可谓功不可没。


来源:杭州网    作者:通讯员 方涛 吕金土 记者 林尧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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