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当余杭法院法官宣判阿伟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刑四年时,他乐了,脸上笑开了花。原本应成为充满抱负、大展宏图的青年,将面对法律的制裁,如此窘境的他不为自己以后的人生担忧,竟然还能笑着自乐,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阿伟,男,1985年出生,安徽人。
2009年初,阿伟一个人来到杭州准备闯一番事业,他暗自下定决心要与贫穷的山区彻底脱离关系。后来辗转来到留下,在那他认识了一个老乡“阿四”。人在外地,看到老乡特别亲切,“阿四”让阿伟留下,跟着他在赌场里拿点工资过活。
2010年4月初,“阿四”与阿伟在一次闲聊中提到自己手上有一把枪,让其联系下人,看能不能把它卖掉。阿伟将这件事记在了心上。过了几天,阿伟像往常一样到赌场,看到一个老顾客“胖子”,就上前跟他聊了几句,阿伟有意无意地将话题聊到枪上,并询问“胖子”对枪有没有兴趣。果然,阿伟的话撩起了“胖子”的好奇心,“胖子”表示想先看看枪后再决定。
阿伟将情况向“阿四”汇报后,“阿四”将枪交给了阿伟,并表示最低以12000元的价格出手。拿到枪后的阿伟,与“胖子”约定在五常某宾馆接头。
到了宾馆房间,阿伟将枪拿出,交由“胖子”验货。摆弄了几下后,“胖子”将1万元现金交给阿伟,并表示余款2000元过几天支付,之后,阿伟将4发子弹也一并给予“胖子”。交易完后,阿伟将钱交给“阿四”。
经鉴定,阿伟与“胖子”交易的手枪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4发子弹为制式六四式手枪弹。
余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伟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因被告人阿伟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当日,法院当庭判处阿伟有期徒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