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亭董家桥路地块安置房某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终于赶在国庆长假前到银行缴纳了57500元的罚款,其中7500元是迟缴5天罚款的滞纳金。这是杭州市今年4月1日实施新颁布的《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以来江干城管开出的针对建筑施工噪声的全市最重罚单。
2010年9月7日00时41分,江干区城管执法局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投诉三里亭董家桥路地块安置房工地连夜施工,噪声扰民。凌晨1时11分,直属中队队员到达现场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灌注楼层面混凝土的建筑施工作业。
执法队员随即找到该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要求出示《夜间作业许可证》,负责人表示并没有办理过相关手续。随后,现场测得场界噪声值Leq=56.1dBA和Leq=59.3dBA,超出了规定的Leq=55dBA,执法队员要求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并向该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该负责人事后称,按照施工进度,该项目工地灌注楼面混凝土施工作业的预计时间为到6日22时前结束,因此事先未向环保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但是,6日下午施工至19时左右,混凝土泵机出现故障,修理花费3个多小时,故作业时间延迟到7日凌晨仍未结束。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施工单位自2009年底至今一年内有3次以上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曾三次被江干区执法局处以行政罚款,故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应当从重处罚,封顶处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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