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伯今年53岁了,最近,他一纸诉状将他的网上恋人——张大妈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合计4万元。
今天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被王大伯告上法院的张大妈今年51岁,他们二人在网上相识相知,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王大伯在诉状中称,他在恋爱期间,为张大妈购买了手机、电脑、包包等,共花费了24000多元。今年3月,王大伯提出要与张大妈登记结婚,张大妈却要求王大伯先出资为其房屋进行装修,然后再去办理登记手续。王大伯同意了张大妈的要求,并支付了装修费21000元,在装修快结束时,张大妈提出了分手,王大伯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张大妈返还上述购物款项及装修费用。
庭审过程中,两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却均未能充分举证;调解过程中,王大伯声称要张大妈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万元,张大妈却称王大伯是个骗子,未经其同意即擅自装修,还在电视台恶意诽谤,要求王大伯恢复名誉。争执中的双方甚至起了肢体冲突,幸好被及时制止。
最终,经过反复协调,二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张大妈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王大伯房屋装修款18000元,并当庭归还原告王大伯赠送的手机、眼镜、茶叶等物品。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恋已不再是年轻人的特权,中老年人也兴起了这个时髦事。从虚拟的网络走到现实生活中,双方未经充分了解即确定恋爱关系,很容易“人财两失”,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引起网友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