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徐女士、住友不动产、房东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第五条规定了付款事项。
8月8日,住友不动产给徐女士的《税费预算表》,按房价105万预算的。
8月8日,住友不动产收取徐女士2万元定金的票据。
8月11日,房东发给徐女士的违约通知函。
8月23日,住友中介将徐女士两万元定金转交给房东的收据。
杭州网讯 “房子没买成,钱却打了水漂。”对于购房者来说,这就很“杯具”了。这两天,徐女士向杭网议事厅投诉:因中介欺瞒信息,导致“定金”变“违约金”,白白损失了两万块钱,这让她很是苦恼!
怕生意“黄掉” 中介提议将房价120万做成105万价低标的
前些日子,徐女士在网上看中了西荡苑桃园1幢2单元402室的这套房子,该房59.13平方米,要价123万元,由杭州住友不动产代理有限公司文一西路店代理出售。
2010年8月8日,在该中介公司的牵引下,徐女士和房东马先生就房价问题进行了洽谈。几经讨价还价后,徐女士出价118万,房东则坚持要价120万。
如果按照120万的房价,徐女士还需另支付税费和中介费共计12万左右。这样一来,徐女士觉得自己经济负担太重,便开始犹豫了。
眼看生意就要黄了,住友不动产的负责人陈经理便建议:房价可以按照105万元的总价签署合同,差额的15万元私下支付,这样一来,买方就可以节省近2.4万元的税费。同时,为了取得卖方的同意,中介在房价上再加价5000元,因此,房价则变成了120.5万元,私下支付的差额也变成了15.5万元。徐女士告诉记者,尽管当时对中介提出的这一建议很心动,但自己还是心存顾虑。
于是,陈经理又向徐女士口头承诺:“房屋合同按照105万总价签署,包括私下支付给房东的15.5万,首付只需要40.5万。”
在中介的一再撮合下,徐女士也不再犹豫了,当即与房东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与中介签署了《税费预算表》,并向中介交了2万元的购房意向金,约定2010年8月9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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