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生活中,有些人总是喜欢走动送礼。可送礼贵在诚意,因为没钱买好烟就去抢,小李的这个行为不但没来给他带来预想的效果,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2010年1月26日晚8点多,小谢如往常一样在自己的店内做生意,一个男子来店里声称要买软中华香烟。询问价格后,还与小谢讨价还价,要求便宜点,小谢表示最多便宜20元。该男子就说他和老板在对面酒店请人吃饭,要过去问下老板的意见。小谢看那个买烟的男子不太象买得起好烟的人,便给自己的小姑打了一个电话,让她过来陪自己会儿。
过了一会儿,该男子又折回香烟店,对小谢说:“拿两条3字头的中华,一条硬中华。”小谢听后,就让小姑看着店,自己到里屋去拿烟。期间,男子还一直跟小谢闲扯分散小谢和他小姑的注意力。
从里屋出来的小谢再三表示自己的烟是正宗的,让男子放心,说完把烟放在柜台上,弯下腰去柜台下面找东西。可没料到,这名男子趁小谢及其小姑不注意,抱起柜台上的三条烟转身就跑。
“喂!你干嘛!”小谢的小姑见势连忙喊了起来,小谢听到追上去。但男子跑到马路对面,坐上摩托车就跑了。小谢追了几步,但小李的车早已没了踪影,小谢随即报警。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小李被抓。
据小李交代,那天自己与老乡小江两人开摩托车去北站附近的某个酒店找一个建筑老板,商量让该老板将工地承包给小李。在到达该酒店后,小李就想买几条烟送给该建筑老板,但当时身上也没有那么多钱,就打算去附近的一家香烟店“搞”两条。
于是,小李假装买烟,先到小谢店里询问娘价格后,回到酒店大厅与小江汇合找那个老板,但没找到。后来,小李还是打算先准备好,好方便以后送,便回到了烟店,抢了香烟。在被问到香烟的去向时,小李表示因为那时已经快过年了,那三条烟他就自己抽掉了。
后经鉴定,小李所抢赃物共价值人民币1750元。
近日,余杭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李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