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杭州市百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纪律通告如下:
一、参与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开展杭州市百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通知》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程序,不准内定人选,不准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不得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或委托、授予中间人出面说情,或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联谊活动,请求他人给予自已关照,影响和干扰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对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参与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评委组成人员,要切实履行评委职责,坚持公道正派,严格评分标准,禁止打关系分、人情分。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评委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四、参与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考察、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内容。如遇面试对象、考察对象有亲属等关系需要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参与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对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遵守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坚决防止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证。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85250005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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