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天,省委举行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州分会场,杭州市委对3家创建浙江省法治县(市、区)工作积极单位进行了表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讲话。市委副书记叶明主持杭州分会场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宣读表彰决定。市政协主席孙忠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辉达出席会议。
去年以来,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市紧紧围绕“法治杭州”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创建法治县(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为抓手,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有了新提高,讲法制、重法治、求法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全市涌现了一批法治创建的先进典型,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比如,下城区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探索创新以社区“和事佬”协会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新模式,成为“枫桥经验”在城市社区的实践检索。上城区创新“1+2”法律进社区信息化模式,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的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拱墅区拓展“诉调衔接”经验,积极构建全区“调诉衔接”经验,积极构建全区“调诉结合”互动平台,探索了规范、联动、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法治新路。淳安县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实现形式,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村级财务工作。富阳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权力运行的法治监督机制。
在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牵头下,全市老城区497个社区建立了“社区律师工作室”,配备专职律师,推出每周半天的定时服务,夯实社区法治工作基础。
会议强调,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生活品质之城”,必须依靠法治的健全和完善,需要以法治为先导,以法治为推进,以法治为保障,更需要积极从法治的层面突破制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转变城市方式的体制机制,善于用法治的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协调城乡发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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