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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地锁 擅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将会受处罚

2010-08-05 10:35    杭州网

  杭州网讯 沿街商家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装上地锁,白天自己停放时开锁,夜晚锁上为第二天抢位;沿街店家为了自己店面门前视线通畅,占用门口的停车位,摆上自己的商品,不准别人停车。

  今后,如果市民群众发现有人擅自占用公共泊车位的,可以拨打12319投诉,城管部门将会同行政执法局和交警部门一同查处。

  近日,下城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投诉,新华路上有三家店家在门口安装了地锁为自己的经营车辆所用,在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后,这三个店家将地锁自行拆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执法人员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擅自在人行道设置、占用、撤除停车泊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李栋 通讯员 戴庆国    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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